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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徒区文化馆 日期:2022-03-07
关于推荐申报第五批丹徒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
各镇(街道、园区)文广中心、各相关单位:
为加强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江苏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申报评定暂行办法的通知》及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丹徒区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的范围与条件
申请列入第五批区级项目的范围,主要包括: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申报的项目,应符合下列具体条件:
1.体现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和科学价值,民间习俗、信俗项目,其社会影响原则上应在三个镇(乡)以上;
2.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性;
3.在本地域范围内,具有一定代表性、典型性或独特性;
4.代表我区传统工艺和技能的特色、水平,原则上应在我区具有广泛的社会影响,对日常社会生活产生直接作用;
5.能见证我区重要文化事项或失传的历史记录,及其重要发展阶段或代表人物,可提供认知我区的文化发展史或某个地区群体性文化发展史。
二、申报程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愿申报,各镇(街道、园区)文广中心或各相关单位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筛选、论证,提出推荐名单,经属地人民政府同意后,统一报送材料至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三、申报材料
推荐申报材料包括:
(一)申请报告
各镇(街道、园区)文广中心或各相关单位出具的申报第五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报告一份,简要说明本地区申报项目的数量、项目名称、项目类别、项目建议保护单位等情况,及属地人民政府意见并盖章(纸质申请报告一份,附在申报书后)。
(二)推荐名单
《第五批丹徒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附件1)一份。
(三)项目资料
1.项目申报书:《丹徒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申报材料表格可在丹徒区文化馆网站下载,同时报送电子文本(Word格式)一份。
2.申报视频资料:反映项目的基本情况、重要特征和价值,体现文化表现形式的动态过程(表演过程、技艺流程、活动过程)。以上视频资料须配有解释说明,可通过专业机构拍摄制作,也可自行用手机拍摄,时长5至8分钟,视频资料统一存储在U盘中,随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3.辅助材料:分布图及其他图表、照片等,并附文字说明及摄影者或版权所有者姓名);音像(CD\VCD\DVD)等格式的音频、视频资料,数字化文件;历史文献、书面资料、宣传册、简报等。
四、工作要求
1.各镇(街道、园区)文广中心或各相关单位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论证,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真实反映申报项目当前的生存状况和保护工作情况,要密切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科学的保护计划。
2.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确保项目推荐申报书反映的内容真实、完整,表述准确、简要。从有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高度,科学建议推荐申报项目的保护责任单位。
3.各地申报材料于2022年4月30日前报送至丹徒区文体广旅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11-85588611)。凡项目不符合推荐申报条件,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弄虚作假,以及超过申报时限(以当地邮戳为准)的,一律不予受理。申报材料概不退还,请做好备份。
镇江市丹徒区文体广电和旅游局
2022年3月4日
丹徒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申报图片、视频及辅助材料制作要求.docx